密码保护:天津市宁河区恒实汇通非法集资案 2023.4.25……【资金清退】天津市宁河区开展恒实汇通非法集资案首次清退工作。本次清退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损集资参与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就近属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核实。清退对象:1.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恒实汇通案参与集资且已经完成信息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2.未参加信息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3.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张强、葛山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17.11.29)
证人缪某1的证言证明:其于2015年1月在北京注册成立了恒实汇通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西城区,后搬到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楼27层,也是实际办公地。其是法定代表人,股东缪某5、缪某4,分别是其父亲和姨,都是挂名,不参与公司经营。后因为在全国成立分公司,有的地方不能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只能注册信息管理公司,于2016年1月在北京注册成立恒实汇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1号楼13层,实际办公地北京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楼27层。同时其在全国设立十余家分公司。天津成立了河西、和平、宁河、武清、大港五家分公司,哪个是投资管理,哪个是信息咨询记不清了。由恒实汇通天津分公司,也就是河西分公司牵头,该公司是2015年7月注册成立的,注册地解放南路富裕广场2号楼16层,也是实际办公地。其是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决策者。弟弟缪某2在天津总负责,其给他下达指令,有情况向其请示汇报。缪杨远是其堂弟,负责全部公司的打款,但必须有其指令或者看到其签字。其不在时由弟弟缪某2负责,下面是天津城市经理张强,再下面是各分公司,也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各分公司下设大团队,大团队下面是小团队,小团队下面是客户经理。财务总监缪某2,出纳缪杨远。各分公司的财务由恒实汇通公司财务总监崔迪统管。公司财务部管理账目,业务部做业务,策划部搞社会宣传。合同文本是恒实汇通天津分公司的副总、区域总经理毕某起草的。公司通过网络、电视做广告及发传单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经营P2P,就是公司先向需要钱的人放贷,后公司再吸揽社会人员的钱进行债权转让。恒实汇通公司及天津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揽资金的金融许可。业务员找来客户到公司交款,公司给开收据,签订合同,投资期限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的,年化率6.8%-15%。客户的投资款通过公司POS机及第三方富友平台的方式进入缪某2名下的招商银行账户,该账户由其掌管。各分公司自行开展业务,吸揽的资金汇总到天津分公司,再由天津分公司汇总至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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