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原市宁江区百家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报案通告
松原经侦 松原经侦 2023-05-04 18:03 发表于吉林
关于松原市宁江区百家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报案通告
目前,宁江公安一分局正在全力展开对松原市宁江区百家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调查取证工作,请在宁江区百家壹公司投资且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和提供材料的投资人,于2023年6月1日前到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核实资金金额等工作,逾期未报、不做登记的后果自负。
宁江区百家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 业务员、普通员工、兼职人员等)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应积极主动携带相关证据到公安机关配合工作。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薛警官 17604381037、王警官 17604381106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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