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沐丞系”案件被告人赵洪利、金哲、阮远见、李宗扩、王镇、苏传贵、张海峰、唐明才、赵建强、段红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 2023.5.4……【资金清退】现根据资产处置进度和信息登记核实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本次资金清退自2023年5月4日开始,直至清退完毕时结束。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在首次信息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沐丞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3-05-04 19:45 发表于贵州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沐丞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被告人赵洪利、金哲、阮远见、李宗扩、王镇、苏传贵、张海峰、唐明才、赵建强、段红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以下简称“沐丞系”案件)涉财产部分,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资产处置进度和信息登记核实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3年5月4日开始,直至清退完毕时结束。

二、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在首次信息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由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根据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依法可分配资金确定统一清退比例。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在信息登记核实期间确认的实际损失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集资参与人本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清退至其提供登记的收款账户内。

2、集资参与人通过代理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清退至其提供登记的收款账户内。

3、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清退至继承人提供登记的收款账户内。

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多名继承人的,由参与本次信息登记核实的继承人代为保管清退资金并与其他继承人自行协商清退资金的分配,本案资金清退不涉及对集资参与人相关遗产的分配。

五、特别提示

1、本案查封、扣押的资产已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变现且依法可分配的,全部纳入清退资金范围,依照确定的统一清退比例进行清退。

2、因集资参与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或功能限制等原因未能领取的,责任由相关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3、因资金清退工作涉及人数较多,清退款项到账时间会有区别,具体以集资参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资金清退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集资参与人提高警惕,防范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避免产生损失。

5、目前尚有部分资产未能处置变现,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并根据后续工作进度,适时开展下一步资金清退工作。

特此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处非办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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