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赃款发还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3-05-12 16:28 发表于甘肃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甘0102执1393号
岑刚、李清波案受害人马鹏、杨晓娟等共计74人: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岑刚、李清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生效刑事判决书判决赃款应按比例发还各受害人。现本院以公安机关移送的统计表为依据,向各受害人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5月13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告知各受害人本院将在公告期满后向各受害人按比例发还款项。
如有受害人未在公安机关移送的统计表范围内,请在公告期内及时向公安机关积极申报,如逾期未申报,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行负担。联系人:王琼 0931-8503461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