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犯罪嫌疑人郑更生等十人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05-15 12:02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郑更生、耿子豪、孙永辉、李文广、孟兆云等十人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已由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于2023年5月1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该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在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告。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马助理
联系电话:020-613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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