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上海至雅实业(集团) 2021.6……【法院判决书】被告人李恩东、兰兰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1.6.16)
被告人许、殷、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1.6.11)
➤2019年10月至案发,被告人许某某先后担任至雅集团财务负责人,负责领导财务部门人员进行集资参与人投资数据审核、进账核对、资金走账、兑付本息、发放提成等工作,参与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6亿余元。
➤2018年8月至案发,被告人殷某某担任至雅集团会计、清算经理,负责集资参与人投资数据审核、进账核对、资金走账、兑付本息等工作,参与非法募集资金共计12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7亿余元。
➤2018年9月至案发,被告人肖某某担任至雅集团会计、核算经理,负责提成工资发放、复核付款、账户处理等工作,参与非法募集资金共计12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7亿余元。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李恩东先后担任至至雅集团董事长助理、至雅企服执行副总裁期间,经公司控制人于跃(另案处理)授意,负责招聘业务团队、理财产品销售等工作,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通过广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销售融资租赁受益权拆分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共计6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5亿余元。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兰兰兴先后担任至雅企服福建省区域经理、事业二部经理、业务副总裁期间,负责理财产品销售等工作,通过上述相同方法,参与非法募集资金共计2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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