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福建省铂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丰泽警方 2023-05-17 20:54 发表于福建
关于办理福建省铂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福建省铂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灵敏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为了查明案情,全面收集证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在福建省铂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在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转账记录、返款记录、转账和返款明细表、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申报登记【如投资人不在泉州地区,可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公安机关制作笔录,或书写自述材料(详细的投资过程),邮寄到我局经侦大队】。请投资人听从办案人员安排,有序进行报案工作,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可依法到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投资人互相转告周知。
二、投资人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滋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何警官、 王警官
电话:0595-2256691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9号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经侦大队
邮编:362000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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