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滨城区高泽起、李洪涛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5.22……【法院通告】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滨城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高泽起、李洪涛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滨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3-05-22 17:34 发表于山东

开 庭 公 告

本院定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滨城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高泽起、李洪涛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特此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山东滨州市滨城区被告人高泽起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洪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5.16……【法院通告】集资参与人可以自行协商推选3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5月24日之前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旁听庭审。➤附:2022.10.31【警方通告】近日,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破获高某起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高某起、李某涛已被依法逮捕,但部分投资参与人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一、凡是在“创汇期权”、“NYW”平台投资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支付宝交易明细等资料,到常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登记,凡未在规定时间报案登记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二、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投资经纪人、员工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应将本人收取的佣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附后),并主动到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确认。对于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凡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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