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允上药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登记确认工作的公告
华龙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2023-05-05 11:15 发表于河南
为做好“雷允上药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集资参与人能够及时参与登记和兑付,拟定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组织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确认,结合该案集资参与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方案如下。
一、登记时间、地点、对象
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雷允上药业”案件登记处(大庆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北角)
登记对象:“雷允上药业”案件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方式
登记确认工作采取网上登记和线下登记形式同步进行。
方式一:集资参与人进入填报界面后选择投资公司名称(“雷允上药业”),输入集资参与人基本信息和参与集资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身份证、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等材料清晰照片。
方式二:无法操作网上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携带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案件登记处进行线下填表登记。
三、注意事项
(一)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确认工作,事关整个案件处置工作的进度,必须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详细填写严禁虚假登记,一经发现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集资参与人与投资合同签订人为同一自然人。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确认登记。除提供上述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注:用投资人姓名进行登记)。
(三)集资人已过世,继承人除上述材料以外,需携带能够证明继承人关系的文件资料。
(四)所有提交材料需由提交人签字按手印。
(五)集资参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逾期不进行登记者视为放弃主张权利,后果自负。
案件登记处联系方式:0393-8205168
邮箱:hlqcfbgs@163.com
华龙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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