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周财明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美兰检察 2023-06-01 18:06 发表于海南
公 告
犯罪嫌疑人周财明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5月3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周财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以帮助购买安置房为由诈骗被害人吴某某、么某某等34人。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0号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 系 人:案管中心、张弢(检察官)
联系电话:0898-65229560、0898-65375323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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