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湘财富”案第一次资金清退补充报案公告
长沙芙蓉法院 2023-06-02 14:30 发表于湖南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湖湘财富”案第一次资金清退补充报案公告
被告人涂定国、王成石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湖湘财富”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为加强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湖湘财富”案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和资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补充报案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报案登记时间:2023年6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补充报案审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
二、补充报案对象:“湖湘财富”互联网P2P融资平台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不接受重复报案。
三、补充报案受理单位: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731-8478323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机关二院内),由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侦大队对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情况及实际受损金额进行审核。
四、补充报案所需材料:(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次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PO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4)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5)填写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情况登记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资金清退为本案第一次清退,如受领人信息等无重大变化的,后续清退将沿用本次登记信息。领款登记和款项发放等后续事宜,将另行予以公示,集资参与人可自行关注。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领款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内容可关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或联系相关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0731-85410569);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0731-84783232);长沙市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89965886)。
特此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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