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6.13……【警方通告】瓮安县公安局办理的福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0时0分至2023年7月13日0时0分

瓮安县公安局关于“福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的公告
平安瓮安 2023-06-13 23:10 发表于贵州

瓮安县公安局办理的福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集资参与人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定,现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3日0时0分至2023年7月13日0时0分

二、登记对象

借款给福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登记地点

瓮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瓮安县人民法院左侧)

四、风险提示

1.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因逾期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集资参与人应当对自身身份认证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任何部门和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五、注意事项

1.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办理。因集资参与者人为限制民事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登记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办理;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产财继承人前来办理,集资参与者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前来办理。

2.登记人员应提供相关借款依据,如:借条、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

瓮安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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