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告送达郭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3-06-19 18:51 发表于四川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告送达郭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四川尚亿鑫投资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郭鑫为四川尚亿鑫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2013年2月以来,该公司以投资项目管理,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胡检察官
联系电话:0827-2132252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
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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