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姚学平、孟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6.27……【资金清退】刑事财产执行公告(一)。已经追缴部分涉案资金,现进行本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和案款发放工作。
➤信息核对对象为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参与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项目集资且转入资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瀚华硅案本次信息核对外包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尧化支行。本次信息核对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因瀚华硅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建议集资参与人尽量采取线上核对方式,确需线下核对的,应当合理安排前往外包银行接待网点时间,避免外包银行接待网点人员聚集现象。瀚华硅案经本院拍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现受偿比例约为2.6%,信息核对时间截止,本院将优先发放本次信息核对中对受损金额无异议的集资参与人案款。每一位集资参与人只需要参加一次信息核对工作。后续本院执行到位的案款将通过外包银行直接向经过信息核对工作的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执行款收款账户发放。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单位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姚学平、孟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3.22)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张春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4.30)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被告人姚学平、孟群在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共同注册成立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石英石制品、其他非金属矿制品开发、生产、销售等。为筹集公司建设资金,2014年6月份起,被告人姚学平、孟群经共同商议,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设立集资点,以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需要进行新材料研发、公司上市等名义,承诺以2%-6%的月化收益率支付高息,通过口口相传、开宣讲会、组织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股权代持协议等方式向3800余名社会公众吸纳资金。2018年4月,因资金链断裂,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姚学平、孟群无法继续按约定支付本息。经审计,被告人姚学平等人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共计126744.82万元,已兑付本金、利息及推荐奖励共计114652.93万元,另有部分资金用于江苏瀚华硅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收购江苏超纯商务有限公司等,造成集资人损失56471.26万元。2019年3月22日,被告人姚学平、孟群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两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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