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陈琳、蔡青林、黄柔、黄倩倩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相山检察 2023-06-27 17:23 发表于安徽
犯罪嫌疑人陈琳、蔡青林、黄柔、黄倩倩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已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
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陶检察官联系方式:0561-3190876
被害人名单
李金玲 | 冯晓琳 | 王强 | 王自芳 | 胡召强 |
沈正祥 | 王冬琴 | 马红 | 郭锴娟 | 杨波 |
冯晓奇 | 全雷果 | 蒋松青 | 张则柳 | 张衍栋 |
陈富丽 | 孙明广 | 王美宁 | 周维娜 | 封敏杰 |
余陈伟 | 董德胜 | 董莉 | 刘君辉 | 王伟 |
附件1: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各被害人:
我院已收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陈琳、蔡青林、黄柔、黄倩倩涉嫌诈骗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附件2: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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