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参与人) 2023.7.6……【警方通告】我局将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判决书附带《人员信息表》中我县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到我局经侦大队进行核实登记。

【重要公告】洪洞县公安局关于对四川省内江市“蜀桑源”案集资参与人员开展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洪洞公安 2023-07-07 23:40 发表于山西

洪洞县公安局关于对四川省内江市“蜀桑源”案集资参与人员开展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拟对“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第一次清退。

为最大程度挽回我县集资参与人损失,我局将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判决书附带《人员信息表》中我县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到我局经侦大队进行核实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并及时登记。凡在截止日期前未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不再纳入退赔,因未登记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联系民警:
李警官:15035743366
杜警官:13994769033

洪洞县公安局
2023年7月6日

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参与人) 2023.7.6……【警方通告】我局将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判决书附带《人员信息表》中我县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到我局经侦大队进行核实登记。”》 有 1 条评论

  1. 匿名

    不是四川的可以申请吗,我的5000多元也被骗了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