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莹、杨楠楠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美兰检察 2023-07-18 21:35 发表于海南
公 告
犯罪嫌疑人张莹、杨楠楠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于2023年7月14日移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7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莹、杨楠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方舱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为由骗取中介费,共计诈骗文鹏等三百余人钱款。
由于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0号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 系 人:案管中心、张敏(书记员)
联系电话:0898-65235565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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