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徐一博、成坚、上海捷量投资有限公司、捷量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2023.7.20……【资金清退】被害人信息核对。请被害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核对确认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止
➤“捷量系”案件被害人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
➤附:【法院判决书】2020.8.17被告人徐一博、成坚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宇、施某某、汪某某、耿某某、徐某某、李某、方某某、陆某、姜某、胡某某、郑某、谢某某、裘某某、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原判认定,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案发,被告人徐一博、成坚控制经营捷量公司、捷量深圳公司及捷量公司在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开设的分支机构,通过聘请业务员,利用购买获取的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等资料,进行电话推介、口口相传、酒会招揽等,以投资河北平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成都花园水城房地产项目、宁夏保障房项目、港股IPO项目、上海青浦天光禅寺牌位项目等名义,对外宣传所谓的“新华一号”至“新华五号”理财产品等,承诺年化6-12.5%的收益并保本保息,向7,4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7亿余元,除用于投资1.8亿余元外,其余集资款被用于支付运营成本2.4亿余元、返还前期投资人本息2.4亿余元以及徐一博、成坚的个人消费开支等,致使案发时收支差达4.6亿余元,5,900余名被害人共计4.8亿余元的投资本金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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