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期>关于犯罪嫌疑人屈晨曦、陈泉、杨存祺等十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相山检察 2023-07-21 14:54 发表于安徽
犯罪嫌疑人屈晨曦、陈泉、杨存祺、胡炎林、胡淞林、李添城、黄列清、谢平、李苑标、喻杨子一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已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
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较多,且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陶检察官联系方式:0561-3190876
被害人名单
孙业香 | 张慧艳 | 李军 | 王志宏 | 杜玉明 |
汤晴 | 韩春燕 | 李光光 | 刘甫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我院已收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屈晨曦、陈泉、杨存祺、胡炎林、胡淞林、李添城、黄列清、谢平、李苑标、喻杨子一涉嫌诈骗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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