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快速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阿某 2023.7.21……【检察院发布】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阿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修建和装修某酒店需要资金为由,以出具借条许诺限期保本付高息(借款到期后自借款以来计息的利息固定成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先行抵押珠宝等价值不菲的实物、提供连带担保人等方式,采用人传人的宣传方式,向贡觉县的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55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6人。据阿某交代,以上款项均被用于修建和装修酒店上,因酒店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未能偿还本金及许诺的利息。本院认为,阿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本案的成功批捕,有效震慑了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贪图高额利息的集资参与人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金融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贡检·动态】我院快速批捕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贡觉县人民检察院 2023-07-21 09:38 发表于西藏

7月20日,本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阿某。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阿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修建和装修某酒店需要资金为由,以出具借条许诺限期保本付高息(借款到期后自借款以来计息的利息固定成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先行抵押珠宝等价值不菲的实物、提供连带担保人等方式,采用人传人的宣传方式,向贡觉县的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55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6人。据阿某交代,以上款项均被用于修建和装修酒店上,因酒店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未能偿还本金及许诺的利息。

本院认为,阿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为有效指控犯罪,查明被吸收资金的流向,本院制作了继续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补查提纲中列明的15个事项继续开展捕后侦查。

本案的成功批捕,有效震慑了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贪图高额利息的集资参与人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金融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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