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陈恺莉、许霈琳、陈梓豪犯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串谋洗黑钱」)刑事判决书(香港) 2023.7.12……【Judge】【Hongkong,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陳愷莉(D1)許霈琳(D2)陳梓豪(D3)控罪: [1-3] 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Conspiracy to deal with property known or believed to represent proceeds of an indictable offence)
➤控方案情
3.不同受害人被人欺骗转换贷款公司可以减省利息,他们被骗去的款项分别存入了D1、D2或D3所开立的户口(视乎哪一条控罪而言),D1、D2或D3并在短时间内提走这些骗款。除了这些骗款之外,D1、D2或D3的户口另外也有一些来历不明的存款。
4.就控罪一,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三天,D2先后要求D1提供D1的户口替身份不详人士收款及提款,金额分别是$838,000,$800,000及$800,000,然后提款交给一名身份不详人士,三次合共$ 2,438,000。D1及D2每次各自获得酬劳$1,000。D1在2017年1月6日被捕。
5.就控罪三,从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期间的两天,D2先后提供自己的户口替身份不详人士收款,金额是$582,000及$508,000,然后提供交给一位名叫细B的人,细B是D2的朋友的朋友,两次合共$1,090,000。D2每次获得酬劳$2,000。D2在2017年1月6日被捕。
6.就控罪二,从2016年7月下旬,D3在Facebook看到借钱广告,联络到一名身份不详人士,但未获借款。2016年8月中旬,该人联络D3介绍工作,据称是开立公司经营电话零件。2016年10月26日至12月15日期间,D3以唯一董事身份替该人开立一间名为“天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下称「天时」)及以唯一签署人身份替天时开立一个中国银行户口,全部有关天时的文件及其户口文件及运作权全数交给该名身份不详人士,涉及款项合共$3,273,958。D3合共获得酬劳$3,000。D3在2017年4月26日被捕。
个人背景及求情
7.D1现年25岁,中六教育程度,未婚,内地出生,3岁时来港定居,与父母及弟妹同住,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她曾任职客户服务员、单车销售员、临时演员。她因超额使用信用卡购买美容产品,在财务紧绌下犯案。D1的求情理由其一是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供顶证D2,有一定程度促致D2被定罪。其二是本案至今才审结,被捕日期是2017年1月6日,D1没有任何行为导致这漫长的等待时间,这6年5个月期间却要面对作为被告的重大压力。
8.D2现年28岁,中五教育程度,未婚,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她因财务紧绌而犯案。D2的求情理由是本案至今才审结,被捕日期是2017年1月6日,D2没有任何行为导致这漫长的等待时间,这6年5个月期间却要面对作为被告的重大压力。
9.D3现年33岁,中四教育程度,已婚,有两名子女,曾任职侍应、文员、运输司机及展览,他因财务紧绌而犯案。D3的求情理由其一是他于2017年11月获警方退还保释金,无须到警署报到,2018年5月结婚,2018年10月孩子出生,D3婚后一直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可是警方于2021年7月重新拘捕D3,重新担保,直至交付法庭审理。辩方指这突如其来的改变令D3一家人生活及经济无所适从,这应是减刑因素。D3的被捕日期是2017年4月26日,D3没有任何行为导致这漫长的等待时间,这6年1个月期间却要面对作为被告的重大压力。
10.控方不争因人手不足引致D1、D2及D3的检控工作有延误,估计就D1及D2延误了15个月,就D3则延误了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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