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被告人甲拉拉体诈骗案 2023.6.29……【检察院起诉书】本案由西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甲拉拉体诈骗案,于2023年6月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被告人甲拉拉体,男性,1994年出生,文盲,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因犯抢劫罪,于2015年1月7日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6年11月23日刑满释放;因犯诈骗罪、盗窃罪,于2021年11月30日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23年2月2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2月25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3年4月4日被西昌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1日期间,被告人甲拉拉体与被害人陈某某在快手平台上认识,并相互添加微信聊天。被告人甲拉拉体谎称自己叫“阿克阿体”,有酒吧、修车厂等产业,想与被害人谈婚论嫁。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甲拉拉体编造自己亲属生病、购买结婚戒指、提亲时车辆需要加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在泸州、西昌市通过微信分三次向其转款共计21300 元。得手后,甲拉拉体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并逃匿。
2020年11月,被告人甲拉拉体与被害人某某某在快手平台上结识,并相互添加微信聊天。甲拉拉体以相同手段骗取被害人某某某信任后,谎称与被害人谈婚论嫁,需按老家风俗,婚前由女方购买戒指给男方。被害人被骗后于2020年11月21日,在西昌市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的方式向其支付购买戒指的钱款5200元。得手后,甲拉拉体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并逃匿。
另查明,2021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甲拉拉体在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常平镇、茶山镇等地,采取相同手段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3年2月25日,甲拉拉体刑满释放后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铁东站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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