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金所案件一审判决之问出借人代表与福田法院沟通纪要
2023-08-04 11:26 发表于湖北
以下为2023.8.3傍晚去电内容。
(一)
融金所出借人代表:融金所案子判决公告发布第三天了,因为被告判的太轻,出借人接受不了,几个大群都炸锅了!
一是出借人一直主张诈骗定性;
二是小牛资本案子刚宣判,主犯判的无期。融金所和小牛的案情、性质非常接近,都是钱没了,判决结果差别太大;
三是融金所主犯不还钱,对出借人财产和精神伤害太大,却非吸定性判罚又那么轻,出借人不服。
我们有部分出借人近期会去深圳,代表出借人群体现场依法诉求重判主犯孙明达、张东波,追讨债权……
福田法院融金所案件审理团队成员之一王助理法官:我跟您解释一下,这个案子由福田检察院提起公诉,他们提供了“非吸”的相关证据给我们,然后以“非吸”的罪名起诉过来的。
我们根据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和证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依法作出的判决。
您说的小牛资本这个案件与融金所,因为每个案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完全拿来做参照和对比。
另外,我们已经考虑到孙明达没有退赃情节,给他加重了判处。孙明达本人认为我们判决太重,并且已经表示要提出上诉。
这个案件还会去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所以,你们投资人(出借人)如果认为案件定性或者认为判刑太轻的话,也可以在案件移送到中院之后,继续反映你们的诉求。
您也可以后续来电问一下,因为这个案件还在上诉期内,等上诉期过了之后,我们会尽快、也就应该在本月内就可以移送给中院。到时候中院立案厅立上案之后呢,你们这边可以联系中院那边提出诉求。
到时候你们代表也可以联系我,确认中院那边的审理团队是谁。因为案子一经送上去之后,我们区院就不知道他们的审理进展了,我们也无权过问他们的审理情况。但是你们可以继续向中院反映你们的诉求。
现在判决判下来也不是就这样确定了,还会去到中院二审;所以你们还是有渠道反映你们的意见。
您今天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内容,我也会反馈、转告给法官。
我们福田法院这边,案件真的全部都是依照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过来的罪名和事实证据,依法作出的判决。
代表:出借人对公安和检察院定性和量刑建议一直都不服,很多次XF,也是把希望寄托在法院的,判决结果落差太大了。
王助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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