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涉嫌诈骗罪一案 2023.8.4……【检察院通告】于2023年8月2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移送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伙同姚东厂(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成立广州鸿兴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47号天汇商厦601房。犯罪嫌疑人麦沅枫任该公司主管,李愉云任该公司经理,欧丽美任该公司财务主管,聘用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人任业务组长和业务员,并派发工作手机给业务组长和业务员在上址通过售卖POS机开展诈骗活动。
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业务组长及其组员谎称旧的POS机不能使用,可免费更换新的POS机,更换POS机可以退还以前的押金等理由,欺骗被害人更换POS机,再逐步诱导被害人交纳押金人民币399元,并许诺该笔押金可以在刷够一定金额的流水或三到六个月后退还。当被害人交纳押金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求退还押金时,便以网络延迟、公司查账、正在办理等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等人从2022年12月开始实施售卖POS机诈骗行为,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业务组长及其组员共计诈骗被害人王某某、谭某某、杨某某等64人,金额共计人民币28093.74元。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涉嫌诈骗罪。

麦沅枫、李愉云等5人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原创 天河检察 天河检察 2023-08-04 19:04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23年8月2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伙同姚东厂(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成立广州鸿兴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47号天汇商厦601房。犯罪嫌疑人麦沅枫任该公司主管,李愉云任该公司经理,欧丽美任该公司财务主管,聘用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人任业务组长和业务员,并派发工作手机给业务组长和业务员在上址通过售卖POS机开展诈骗活动。

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业务组长及其组员谎称旧的POS机不能使用,可免费更换新的POS机,更换POS机可以退还以前的押金等理由,欺骗被害人更换POS机,再逐步诱导被害人交纳押金人民币399元,并许诺该笔押金可以在刷够一定金额的流水或三到六个月后退还。当被害人交纳押金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求退还押金时,便以网络延迟、公司查账、正在办理等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等人从2022年12月开始实施售卖POS机诈骗行为,犯罪嫌疑人吴乐洲、李海峰等业务组长及其组员共计诈骗被害人王某某、谭某某、杨某某等64人,金额共计人民币28093.74元。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麦沅枫、李愉云、欧丽美、吴乐洲、李海峰涉嫌诈骗罪。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罗助理
联系电话:020-3941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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