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登攀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08-08 10:45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刘登攀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6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登攀以善圈(深圳)文化有限公司的资源平台,通过召开推介会等形式,向被害人宣传“文创币”项目,吹嘘公司会员资源共享,高额回报,引诱参会人员投资。另查明,从2017年6月18日起,刘登攀通过推荐会,宣传“善元通宝”数字货币项目。目前造成37位投资人被集资诈骗款项为人民币1,660,346.00元。
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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