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甘祥鑫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2023.8.14……【资金清退】赃款发还公告(第三次)。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还。
一、发还对象发还对象为经法院判决认定的“信崇”案集资参与人数据库中登记在册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登记时已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并经审计确认的,列入本次发还。未在信崇”案集资参与人数据库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执行法院或执行法院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后,经公安、检察、法院及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被确定为发还对象的,列入本次发还。
二、发还原则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全部资金除以受损总额及前两次发还情况,确定本次统一的发还比例为3%。
三、发还时间集中发还时间定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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