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南通市通州区分公司) 2023.8.16……【资金清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涉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赃款发还公告(第三次)。
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本院将于2023年8月17日-8月21日对涉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以下简称“信崇”案)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还。
➤一、发还对象为经法院判决认定的“信崇”案集资参与人数据库中已登记在册的南通市通州区受损集资参与人。登记时已提供详细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并经审计确认的,列入本次发还。未在“信崇”案集资参与人数据库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执行法院或执行法院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增补登记后,经公安、检察、法院及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被确定为发还对象的,列入本次发还。
➤二、发还原则: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全部资金和受损总额及前两次发还情况,确定本次统一的清退比例为3%。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金额,具体以审计核实确认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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