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浙江省杭州市周渝恒等人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涉案公司为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源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放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冰泽公司”“源黛公司”“极橙公司”“放彩公司”案) 2023.8.23……【资金清退】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619067.99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时间:2023年8月23日。法院已在工商银行为被害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附:【法院判决书】2018.11.3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姚月玲、郑守、叶涛、黄蓉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3.1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赵啼清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5.8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周渝恒、曹立涛、朱胜光、陈斌、李扁俊犯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年4月,被告人周渝恒、曹立涛、朱胜光、陈斌共同出资,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成立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泽公司),从事淘宝代运营相关业务,其中周渝恒、曹立涛、朱胜光各占24%的股份,陈斌占28%的股份。朱胜光、陈斌主管销售部,周渝恒、曹立涛主管客服部。同时,周渝恒还主管财务部。周渝恒、曹立涛、朱胜光、陈斌等人以冰泽公司为平台,在明知冰泽公司既无自产货源和固定合作货源,又无相应运作能力代运营大量淘宝店铺的情况下,仍从社会上招募销售人员,通过发放公司统一制作的“话术”等方式培训销售人员,要求销售人员谎称无需被害人实际经营仅需支付价格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套餐服务费即可获得高交易量、高等级信誉的淘宝店铺,并向被害人承诺淘宝店铺达到一定的交易量即可一次性返还套餐对应的服务费用,从而骗取被害人签订服务合同并交纳服务费用。在被害人交纳服务费用后,冰泽公司并未向被害人实质提供所承诺的全部服务,仅代为开设淘宝店铺、对店铺进行简单装修、套用批发市场数据进行货物上架、“自买自卖”完成少量虚假交易,而后对淘宝店铺即不再进行运营,致使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不可能达到约定的交易数量和淘宝店铺等级要求。在被害人对公司的信誉提升和推广能力提出质疑时,销售人员即以合同等级太低为由,诱使被害人进一步交纳服务费用升级服务套餐。但冰泽公司并未实际开展真实服务和经营。2016年10月,因网上投诉太多、公司信誉降低等原因,周渝恒、曹立涛、朱胜光、陈斌遂变更公司地址,利用杭州放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放彩公司)的名义继续进行淘宝代运营业务,从而骗取被害人交纳服务费用。当月,朱胜光、陈斌出资成立杭州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份;周渝恒、曹立涛、李扁俊出资成立杭州源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黛公司),其中周渝恒、曹立涛各占35%的股份,李扁俊占30%的股份。上述公司的经营内容、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均与冰泽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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