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贵阳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8.25……【破产案】财产分配具体方案。
2020年11月23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下称“花溪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黔01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市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对贵阳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虹泰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20) 黔0111破申4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创胜荣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贵阳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3年6月5日花溪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黔0111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虹泰公司破产。根据虹泰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规定,虹泰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资产平台”上公开拍卖了虹泰公司破产财产(现有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铺用房、3-5号楼地下室负一层建筑物、车位、办公设备设施以及应收款项等)。由于虹泰公司破产财产未能变价成功,按照虹泰公司财产变价方案中“财产变价流拍的处理”规定,管理人将不再进行拍卖,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变价处置和分配。为此,管理人依据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贵阳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总体方案》并结合本案实际,特制定虹泰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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