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期权”项目集资案 2023.8.30……【资金清退】近日,高安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财产执行案,该案涉案金额达478万余元,成功追缴399万余元,追缴占比高达83.5%。

追缴83.5%!高安法院执毕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财产执行案
原创 晏蒙晰、付志平 高安市人民法院 2023-08-30 09:58 发表于江西

近日,高安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财产执行案,该案涉案金额达478万余元,成功追缴399万余元,追缴占比高达83.5%。

“启动”–难挡高额收益诱惑

2019年9月,被告人之一的黎某某做投资项目时偶然了解到“短期期权”项目,该项目被宣传为低投入、高回报,具体操作方式为:投1万元,一天回报3%,即300元;投10万元,一天3000元,以此类推,33天回本,回本后每天还可以获得1万元的1.5%盈利(即每天150元),约四个半月本金翻一番出局。另外该项目还设置了“动态奖励”和高额“服务费回报”来吸引投资者。黎某某将“短期期权”项目介绍给另一名被告良某某,二人商议后决定共同投资,于是各注资5万元,第二天就产生了收益,此后除周末、节假日外,每天都有3000元的收益……

“笼络”–试探违法犯罪红线

黎某某、良某某见收益如此巨大,逐渐加大了投资力度,投钱越来越多,收益越来越大,二人逐渐萌生要做高安片区项目经理的想法。经过到总部考察,二人对“短期期权”项目的无限发展前景深信不已,回到高安后便开始谋划,拉拢另外4名“创业者”(均为本案被告)后,通过人传人、微信群等方式大肆进行项目推广。创建名为“创造辉煌,期权”的微信群,群内不断推送 “短期期权”的投资宣传政策信息以及其他集资参与人的获利情况,以此吸流引资。该微信群逐渐热闹,一度多达上百名集资者……

“堕落”–迷失非法集资深渊

据了解,集资人的投资款均转账给各自的介绍人,介绍人再逐级转给黎某某,黎某某再汇款至项目总部,返利也是据此逐级发放的。

2020年9月,良某某等人在微信群转发“短期期权”公司的宣传信息,称公司在搞年庆,推出了更好的返利模式回馈集资者,如投1万元,每日返利5%,即500元,20个工作日回本,回本之后还可以获得1万元的1.5%,即每天150元的盈利,约66个工作日拿完收益。在高收益的诱惑下,很多集资者加大了投资力度。

2020年10月12日,“短期期权”项目平台突然关网,集资者因无法获益而躁动不安,黎某某、良某某等人则安抚集资者需耐心等待6至8个月,称平台在进行更新升级,资金运作暂时中止,待平台升级后将会推出更普惠的项目……然而时至案发之日,集资者再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创造辉煌,期权”微信群也被被告人解散。

“曙光”–积极作为全力追缴

被告人黎某某、良某某等人据此非法吸收了涉案36名受害人高达5118437元(实际损失4787323元)的存款。经高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某某等人获有期徒刑三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含缓刑),并处以5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为追缴违法犯罪所得,该案于2023年7月17日进入执行阶段后,高安法院执行局迅速采取措施。除划拨公安部门扣押的2954634元外,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并扣划被告人银行账户余额57400元;通过线索摸排,发现被告人之一汪某某在某证券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中持有各类股票69377股,预估市场价值663074.37元,又迅速向该证券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其冻结汪某某相应股票等待处置,经询价变卖,涉案股票仅在一周内便完成交易,共计变现565330元。为了减少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执行局多次找到被告人并责令其补缴违法所得,经过努力,成功增缴62574元。以上共计追缴违法所得3999938元用以分配,追缴占比达83.5%。该案拟在8月末举办财产分配听证会,核对无误后将进行执行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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