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 2023.8.30……【Attorney】【Taiwan,台灣】台灣金隆科技經營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被控吸金詐騙逾5千人,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詐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銀行法、洗錢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負責人曾國緯(本名曾耀峯)等30人和法人金隆科技公司,檢方考量曾國緯為通緝犯、吸金案首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指出,曾為im.B代言的媒體人盛竹如等5人獲不起訴處分。
簡要犯罪事實
一、曾○鋒前因槍砲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經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在案。曾○鋒因未到案,預期將遭通緝,遂央求其父曾○祥擔任臺灣金○公司名義負責人,其為實際負責人,對外自稱曾○緯,於105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於107年間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張○芬為副總經理,協助平台經營。曾○鋒等為規避銀行法之規定,由曾○鋒、張○芬覓得曾○祥、胡○堯、呂○龍、陳○徽、吳○彥、潘○亮、陳○里、陳○傑、李○吉、潘○璜、黃○億與張○博,擔任臺灣金○公司之原始債權人(即人頭金主),佯由曾○祥等原始債權人出借款項而產生債權,並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或由借款公司提供未到期之應收帳款支票做為擔保,再由im.B平台媒合不特定投資人認購原始債權人之債權,惟實際上,出借之款項係投資人所投入之資金(即後金補前金),曾○祥等原始債權人僅係提供其等個人帳戶予公司,做為收取投資款項之人頭,並由公司總監黃○億、行銷總監詹○楷、行銷客服人員李○玉、李○如與鄭○卿、共興、業二營業處處長洪○璿、業務經理洪○芳、業三營業處處長陳○中、樂活營運處處長許○霞、業務陳○傑、陳○里,以年息為投資金額之9-13%不等,期滿均可兌回本金等語,對外招攬投資人;並由曾○鋒創設假投資人「金友乾」等,指示顏○真上平台認購債權,製造債權認購活絡之假象,誘使投資人投資;嗣後曾○鋒、張○芬、顏○真、詹○楷發現平台量能不足,更自108年起(黃○億自111年12月12日起),重複上架已結案之不動產債權(即借款人已清償款項,已無債權存在)及不實之票貼等假債權供投資人認購。總計自105年6月29日起至112年5月2日止,上開平台總計吸收金額高達90億916萬8,900元(目前提告之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總計17億4,090萬5,142元)。
➤【台湾】台湾金隆科技经营的「不动产借贷媒合平台im.B」被控吸金诈骗逾5千人,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涉犯诈欺、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银行法、洗钱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负责人曾国纬(本名曾耀峰)等30人和法人金隆科技公司,检方考量曾国纬为通缉犯、吸金案首谋,建请法院从重量刑。检方指出,曾为im.B代言的媒体人盛竹如等5人获不起诉处分。

新聞稿

臺北地檢署針對媒體報導im.B相關案件未偵辦部分,特予說明如下
112-08-30

臺北地檢署蔡沛珊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察事務官等偵辦被告曾○鋒等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im.B平台吸金案)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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