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8.28……【检察院通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由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8月25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发起设立黑龙江省青冈县双庆复混肥有限公司。2013年9月20日,刘某某在黑龙江省青冈县向农民姜再付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了青冈县建设乡双庆村赵家屯土地一宗,刘某某声称要利用作为青冈县双庆复混肥有限公司的生产产房。2014年2月,刘某某等人让任金民、张二龙等人组织工人,以任金民等人全垫资的方式组织修建了复混肥有限公司的厂房钢架结构并于2014年3月左右完工,其后再未开展任何建设,也未开展实际经营,工钱一直未结。2014年4月刘某某在万州设立分公司,通过业务员发传单、口口相传的方式,以利息百分之三高回报为诱饵,在万州本地以青冈县双庆复混肥有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资金为由,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万州本地29名不特定社会人员非法集资,共计集资59万元。
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部分被害人无法联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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