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宋向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2023-09-01 18:11 发表于贵州
南明区宋向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2018年03月13日,我局对南明区宋向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现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进度,特发布此公告,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受害者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受害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受害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收款收据、借条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转账小票、现金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以支付借款及收取利息的银行帐号及交易流水
五、宣传资料
六、其他证据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登记确认,视受害者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李警官 田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523362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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