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金禧案 2023.8……【自媒体】盛大金禧案分公司已经有出判决的: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3)粤0204刑初104号
公诉机关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宏文,男,1983年出生, 汉族,大专文化,韶关市鑫禧商贸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3年1月9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韶关市看守所。
辩护人黄晓芳,广东众同信(始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牡丹,女,1979年11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韶关市鑫禧商贸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3年1月9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韶关市看守所。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浈检刑诉(2023)81号起诉。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宏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3年1月9日至2027年7
月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上缴国库。
二、被告人何牡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3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上缴国库。
三、贵令被告人张宏文退赔被害人损失20890000元(发还名单、金额详见附表1),责令被告人何牡丹退赔被害人损失16100000元(发还名单、金颛详见附表2)。
四、迫缴被告人张宏文违法所得人民币296203.54元、被告人何牡丹违法所得人民币299582.66 元,用于执行本判决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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