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义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隆阳警方 2023-09-05 17:39 发表于云南
关于查义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查义英(女,58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海棠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调查后于2023年01月19日立案侦查,现已对犯罪嫌疑人查义英采取强制措施。
为彻底查清该案件事实、保证案件依法诉讼,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请自2013年至2016年期间,曾经参与查义英上把子非法集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说明过情况和未报案的人员,主动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或报案。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未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或报案,造成权益受到影响的,后果自负。
查义英把子参与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投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记录上把账目的凭据原件、复印件。
3、交收把金的转账、汇款凭证(通过银行账户交收把金的需要提交上把期间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
4、事发后双方确认债权的《借条》原件及复印件。
经侦大队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旁
联系民警:娄警官 王警官
业务电话:0875-2125516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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