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李瑛璐、梁宇宁犯集资诈骗罪一案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通告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 2023-09-11 17:49 发表于广西
关于被告人李瑛璐、梁宇宁犯集资诈骗罪一案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通告
本院于2023年7月14日立案受理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瑛璐、梁宇宁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为确保本案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和行使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被害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推选3至5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限届满前及时书面告知本院,并附代表人推选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期限届满前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依法指定代表人。代表人可以依法参加诉讼,向本院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谭法官
联系电话:0779-3930612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08号
关于案件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被害人予以关注。
特此通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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