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腾骏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306837989K
行政处罚第 1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市监处罚﹝2023﹞249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1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56029124.18元;2、罚款200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5602.912418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运营鑫源代理商购物平台销售净水机、蒲公英茶叶的过程中,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规定代理商购买46000元、2212000元商品分别成为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通过设置推荐奖励(福利津贴)、创业分红、卓越分红、物流补贴奖励等制度,以下线人员的销售、消费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12日,我局接群众举报称山东腾骏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传销活动,请求查处。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逐级报备至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 |
处罚依据 |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 | 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71328MB2826949F |
数据来源 | 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71328MB282694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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