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孟祥泰涉嫌诈骗罪一案权利义务告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09-18 12:24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孟祥泰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犯罪嫌疑人孟祥泰在未取得维京邮轮的委托招聘资格的情况下,声称自己公司可以承揽维京邮轮的招聘业务,并委托韦某某在深圳招工,每名应聘者需缴纳人民币3000元面试押金。自2022年11月,韦某某开始帮孟祥泰招工,多名被害人向韦某某提交了简历并缴纳了面试押金,韦某某将相关简历与面试押金转交给孟祥泰。孟祥泰在不断收取被害人押金用于还债的同时,一直以维京邮轮未复航为由延迟面试时间。被害人发现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统计,54名被害人共计缴纳了人民币204980元面试押金。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联系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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