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天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9.25……【警方通告】现该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一、请参与上述公司投资受损尚未报案的群众于2023年10月31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报案时须提供投资合同、缴款和投资分红或利息的银行流水凭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如实填报登记表(已报案群众无需再次报案)。

警情通报
吉州公安分局 2023-09-25 16:15 发表于江西

2022年10月,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对吉安天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韩某、刘某等人,现该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请参与上述公司投资受损尚未报案的群众于2023年10月31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报案时须提供投资合同、缴款和投资分红或利息的银行流水凭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如实填报登记表(已报案群众无需再次报案)。

二、敦促在吉安天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退缴非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

三、警方提醒广大投资受损群众积极配合警方侦查办案,及时提供报案材料、犯罪嫌疑人资金财产线索,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正当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策划、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维权活动。

联系人:罗警官、龙警官
联系电话:0796-8210539

特此通告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
2023年9月25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