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9.25……【资金清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已执行到位的部分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
➤本次清退自2023年10月7日开始。本次清退资金共1569485.45元。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

关于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资金清退的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23-09-25 15:39 发表于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资金清退的公告

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2022)皖0111刑初84号和集资参与人信息,对已执行到位的部分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清退自2023年10月7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经生效刑事判决书确认的集资参与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资金共1569485.45元。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在清退开始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登记核实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进行清退,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集资参与人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谢绝集资参与人来院咨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领取清退资金的通知

一、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为电子专户的方式。集资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彭立树、彭立平等五人案违法所得清退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清退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在银行信息登记核实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二、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1、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时已经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工商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2、特别提示

(1)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自行前往网点办理。

(2)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63716711、6371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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