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3.9.28……【警方通告】2022年10月20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3年9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依法对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因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员众多,现有大量投资受损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且前期部分投资受损人递交报案材料有缺失。为准确核实账目,全面调查取证,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受损人及报案材料缺失的投资受损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相关合同复印件、缴纳投资款项相关凭证和收取收益相关凭证(收取款记录、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微信及支付宝等网络渠道支付记录)到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猛追湾派出所报案。逾期或拒绝报案的人员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接受报案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关于敦促“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投资人报案的通告
成都成华公安 成都成华公安 2023-09-28 13:54 发表于四川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10月20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3年9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依法对四川藏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因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员众多,现有大量投资受损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且前期部分投资受损人递交报案材料有缺失。为准确核实账目,全面调查取证,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受损人及报案材料缺失的投资受损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相关合同复印件、缴纳投资款项相关凭证和收取收益相关凭证(收取款记录、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微信及支付宝等网络渠道支付记录)到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猛追湾派出所报案。逾期或拒绝报案的人员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接受报案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每月6、7、12、13、18、19、24、25、30日;联系人:戴警官、李警官、王警官;联系电话:028-86406440、028-62691710;报案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87号猛追湾派出所。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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