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甘晓燕、李业春等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3-09-28 21:31 发表于海南
审查起诉阶段
犯罪嫌疑人甘晓燕、李业春等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23年9月26日由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7年9月始,犯罪嫌疑人甘晓燕、邱文钦、李业春三人虚构其可以通过内部关系代办租购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安居房房源,以缴纳代办服务费、指标费、购房定金等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林某、陈某清、李某林等276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1.1亿余元。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无法逐一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联 系 人:李岗、王璠璟
联系电话:0898-68530309、68531347
检察官:周桂芳
检察官:杜 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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