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上海竺赐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资案 2022.10.21、2023.6.28……【法院判决书】1、俞晓光、龚承慧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2.10.21)。
2、韩宇、卢玮亮、李燕、莫烈、林雅雯、孟瑶、秦晓晓、杨苗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3.6.28)。
被告人俞晓光,男,1974年1月27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大专文化,上海竺赐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竺赐慧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暂住上海市静安区。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于2021年3月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龚承慧,女,1985年2月5日出生于江苏省响水县,大专文化,竺赐慧公司股东,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暂住上海市静安区。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于2021年3月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4年起,被告人俞晓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竺赐慧公司在无实体经营及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先后招募业务员莫某、李某2、韩某2、卢某等人,以个人信用额度投资赚钱为名,向被害人承诺代为归还信用卡或小贷平台分期帐单金额,并支付投资金额的5%-6%作为收益,诱骗被害人与竺赐慧公司签订《信用额度储存管理合同》,将信用卡交由被告人俞晓光、龚承慧套现;或要求被害人通过各小贷平台贷款,将钱款转入俞晓光、龚承慧个人银行帐户及二人控制的他人银行帐户内。上述资金用于归还此前被害人所欠银行及小贷公司的本金和利息,同时将所得资金供自己日常生活开销、购买别墅和高档汽车、支付公司房租、员工工资和提成、支付POS机套现费用、被害人收益等。2021年初,竺赐慧公司资金链断裂已无法继续经营,被告人俞晓光、龚承慧将名下财产转移,后于同年3月2日向公安机关投案,二名被告人到案之初如实供述了部分罪行,后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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