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菏泽鑫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菏泽鲁西新区公安 2023-10-07 11:22 发表于山东
我局正在侦办的菏泽鑫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调查取证,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1月0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凭证、收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投资者在投资期间所得利息及分红属于非法所得,应积极退还,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缴。
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联系电话:0530-3333223
联系人:李警官 孙警官
联系地址:菏泽市广州路399号
特此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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