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王治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南江检察 2023-10-08 14:33 发表于四川
王治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南江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王治文以开办幼儿园、代理雪花啤酒等生意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向亲友借款和口口相传向他人借款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
由于本案集资参与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集资参与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检察官
联系电话:0827-8233507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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