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关于登记“林学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信息的公告
福清公安 福清公安 2023-10-11 17:27 发表于福建
福清市公安局侦办的“林学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尽快到福清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福清市清荣大道199号),
王警官、张警官:0591-85271104。
三、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集资(借条、协议、合同)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登记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和复印件。
登记期限截止后未到我局登记情况的集资参与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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