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董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 2023.10.13……【法院发布】10月13日,眉县法院对被告人董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2年9至10月份,被告人董某某在既无鲜桃销售渠道也未做冷藏储存准备,亦无支付猕猴桃款能力的情况下,为方便自己挥霍,或利用乡邻认识的条件,或给付少部分果农少量订金的形式骗取收购眉县四个村子四十余户果农价值200余万元的猕猴桃后,低价出售,套取现金90余万元。为掩饰其犯罪真相,继续实施犯罪,其向部分果农支付了部分桃款22.99万元,剩余桃款用于赌博、旅游、洗浴等个人消费,后逃匿不见。截止案发时,被告人仍拖欠果农桃款138.45万元。

眉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猕猴桃收购合同诈骗案
眉县人民法院 2023-10-14 12:04 发表于陕西

10月13日,眉县法院对被告人董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2年9至10月份,被告人董某某在既无鲜桃销售渠道也未做冷藏储存准备,亦无支付猕猴桃款能力的情况下,为方便自己挥霍,或利用乡邻认识的条件,或给付少部分果农少量订金的形式骗取收购眉县四个村子四十余户果农价值200余万元的猕猴桃后,低价出售,套取现金90余万元。为掩饰其犯罪真相,继续实施犯罪,其向部分果农支付了部分桃款22.99万元,剩余桃款用于赌博、旅游、洗浴等个人消费,后逃匿不见。截止案发时,被告人仍拖欠果农桃款138.45万元。

眉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口头合同的形式骗取果农猕猴桃后,迅速低价变现,所得款项肆意挥霍,在果农催款时,又逃匿不见,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属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严惩。结合被告人多次诈骗,且用诈骗所得部分资金从事赌博违法活动、有犯罪前科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眉县猕猴桃全国闻名,也是广大农民的“钱罐罐”,当前正值猕猴桃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农民的血汗钱,以猕猴桃销售为诱饵骗取果农猕猴桃,终将难逃法律制裁!法官提醒各位果农提高警惕,销售猕猴桃一定通过正规渠道,使用规范的买卖合同,谨防层出不穷的花式诈骗!

近年来,眉县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依法严厉打击涉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发放销售合同样本、现场以案释法、走村入户法治宣传等方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防骗意识,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为平安眉县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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