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浩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汕头金平检察 2023-10-24 15:05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张国浩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国浩因经济拮据,虚构其有关系能代客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C1免试包过的事实实施诈骗。至案发为止,共有多名客户受骗,被骗金额数额特别巨大。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逐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徐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4-88571562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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