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兰兰、宋会杰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确认的通告
平安桓台 2023-10-25 16:28 发表于山东
近日,桓台县公安局破获刘兰兰、宋会杰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刘兰兰、宋会杰已被依法逮捕。为查清犯罪事实,保障集资参与人利益,涉及本案的集资参与人,应在通告之日起60日内到桓台县公安局报案并登记确认,逾期未登记确认的,产生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一、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条、收据等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投资及获取全部本息有关的银行交易明细。
二、非法所得退缴。依据法律规定,在本案集资过程中获取利息、分红等回报,及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并退缴。对于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处罚。
三、登记确认地点。桓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桓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院内(公安街512号)。
联系电话:0533—2139549
特此公告。
桓台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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