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玉田检察 2023-10-24 19:12 发表于河北
犯罪嫌疑单位湖南丹浩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钟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河北省玉田县公安局于2023年10月2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315-6180293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4日
附 件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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